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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迷小紅書,青春不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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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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