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校務會議審議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案
一、查教育部已於109年6月28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且本辦法第3條第5項規定:「本會委員之總額、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委員選(推)舉方式、依第五條規定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與候補委員遴聘方式、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應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本校人事室依據本函附件「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擬修訂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並預計於109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擬提請本校校務會議審議。
三、旨述草案如經期初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同時廢止本校原設置要點
四、檢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一、查教育部已於109年6月28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且本辦法第3條第5項規定:「本會委員之總額、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委員選(推)舉方式、依第五條規定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與候補委員遴聘方式、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應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本校人事室依據本函附件「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擬修訂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並預計於109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擬提請本校校務會議審議。
三、旨述草案如經期初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同時廢止本校原設置要點
四、檢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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