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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111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證申請

一、 依本局111年7月7日中市教課字第1110054229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 認證符合資格之教師如下:

(一)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 本市各級學校教師。

2、 完成111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6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二)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 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者。

3、 完成110或111學年度之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18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三)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1、 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3、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認證。

4、 完成109、110或111學年度之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30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三、 相關申請均採線上方式辦理,申請程序及期程如下:

(一) 申請程序:

1、 申請認證教師於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上傳指定資料。

2、 申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之教師,並請學校以學校帳號於上開平臺送出校內認證教師之形式審查。

(二) 申請期程:112年4月1日起至112年6月12日止,以上傳時間為憑。

四、 檢附認證手冊、教學觀察工具及認證資料填寫操作說明各1份,認證手冊及教學觀察工具亦可於本市教專中心網頁下載(網址:http://tepd.tc.edu.tw/tepd/func_detail.php?g1=0301)。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教專中心高先生(04-235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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