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午餐補助申請表,煩請需求班級下載表單
本學期會依上學期受補助學童清冊發申請表.請老師再斟酌發給學生.另如新增學童須補助.煩請老師自行下載表單給需求學生.
備註:
一、新生或轉學生戶籍謄本之申請日期須於開學日或轉學日起算三個月內,請檢附最新日期
之戶籍謄本。
二、新式戶口名簿 (需有記事欄)。
三、舊生若上學期已繳交戶籍資料者,下學期無需繳交,則以上學期資料為主。
四、戶籍謄需註記「族別」、「原住民身分別」,例如: 阿美族 平地原住民。
原住民補助對象應於110年2月22日前已設籍本市達四個月以上之原住民學生,並於109年
10月22日前取得原住民身分並登記完竣者;若於學期中才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 合申請
申請表請於3月2日前交回午餐資料是俾利報送概算.謝謝配合!
提醒大家:舊生若上學期已繳交戶籍資料者,下學期無需繳交,則以上學期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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